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4,1,房屋建筑和构筑物4 1,1、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 应在搜集建筑物上部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 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限制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其主要工作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2,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确定地基承载力 预测地基变形性状、3,提出地基基础 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4,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5。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 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4,1 2、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 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4。1 3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的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2,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 岩性,不良地质作用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工作、4,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拟选场地时.应进行比选分析 4,1 4.初步勘察应对场地内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并进行下列主要工作。1、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 工程地质和岩土工程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2,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地下水埋藏条件、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4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5,季节性冻土地区.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6,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4,1.5,初步勘察的勘探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1、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和地层界线布置、2,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加密 3,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4,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 风化情况等。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应符合本节第4、1.6条,第4,1 10条的规定、4、1、6,初步勘察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可按表4,1,6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加密,4 1,7、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4 1,7确定、4、1,8。当遇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适当增减勘探孔深度、1,当勘探孔的地面标高与预计整平地面标高相差较大时.应按其差值调整勘探孔深度.2,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除控制性勘探孔仍应钻入基岩适当深度外。其他勘探孔达到确认的基岩后即可终止钻进.3。在预定深度内有厚度较大,且分布均匀的坚实土层、如碎石土、密实砂、老沉积土等。时 除控制性勘探孔应达到规定深度外.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4、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土层时 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部分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软弱土层或达到预计控制深度,5 对重型工业建筑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4,1.9.初步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 其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l、4。l。2 2、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宜少于6个,4、1,10 初步勘察应进行下列水文地质工作。1。调查含水层的埋藏条件,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各层地下水位,调查其变化幅度,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监测水位变化,2,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应根据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水位,3、当地下水可能浸湿基础时 应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评价,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 埋置深度 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 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 分布 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 墓穴 防空洞 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2、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勘察工作应按本规范第5,7节执行。当建筑物采用桩基础时、应按本规范第4 9节执行、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和降水设计时.应按本规范第4、8节执行、4,1。13。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 应进行专门研究 4 1,14 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 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 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对土质地基 应符合本节第4,1、15条、第4 1。19条的规定 4。1.15.详细勘察勘探点的间距可按表4,1,15确定。4,1。16,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勘探点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 对无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 2,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变化 3。重大设备基础应单独布置勘探点,重大的动力机器基础和高耸构筑物 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4,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配合,在复杂地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宜布置适量探井、4 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 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 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 且不应小于5m 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 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 5,1 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4、1、19,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度、除应符合4.1,18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 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2。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部分、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0时,的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宜少于基底下0 5 1,0倍基础宽度、3.当需进行地基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具体条件满足验算要求。4、当需确定场地抗震类别而邻近无可靠的覆盖层厚度资料时 应布置波速测试孔。其深度应满足确定覆盖层厚度的要求 5 大型设备基础勘探孔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2倍.6。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要求,当采用桩基时,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本规范第4。9节的要求,4 1。20,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 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 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2。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 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 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 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4 1,21.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 地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 应进行监测 并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4,1,22.室内土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为基坑工程设计进行的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应满足本规范第4、8 4条的规定.4、1.23,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4,1 24,地基承载力应结合地区经验按有关标准综合确定.有不良地质作用的场地,建在坡上或坡顶的建筑物,以及基础侧旁开挖的建筑物,应评价其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