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套内空间5 1.套型5、1.1,住宅按套型设计是指每套住宅的分户界限应明确.必须独门独户.每套住宅至少包含卧室,起居室,厅 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本条要求将这些基本功能空间设计于户门之内。不得与其他套型共用或合用 这里要进一步说明的是,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 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地重合或相互。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5,1.2 本次修编删除了原规范对住宅套型的分类、经过对原规范一类套型最小使用面积的论证和适当减小、重新规定了套型最小使用面积分别不应小于30m2和22m2、主要依据如下,1。本条明确了设计规范主要是按照 家庭.的居住使用要求来规定的 本条规定的低限标准为统一要求、不因地区气候条件、墙体材料等不同而有差异,2。套型最小使用面积.不应是各个最小房间面积的简单组合 即使在工程设计理论和实践中.可能设计出更小的套型 但是这种套型是不能满足最低使用要求的 此外,未婚的或离婚后的单身男女以及孤寡老人作为家庭的特殊形式,居住在普通住宅中时。其居住使用要求与普通家庭是一致的。作为特殊人群 居住在单身公寓或老年公寓时、则应另行考虑其特殊居住使用要求、由其他相关规范作出规定.3,原规范规定的由卧室.起居室 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虽然组成空间数不变 但因为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的国策 以及住宅部品技术产业化,集成化和家电设备技术更新等因素.各种住宅部品及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各功能空间尺度的要求也相应减小 所以将原规范规定不应小于34m2下调为不应小于30m2、其具体测算方法是,4。明确了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地重合或相互 借用。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等概念以后、提出了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的最小套型 不应小于22m2.其具体测算方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