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上部结构6。4。1,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 应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抗震设计的住宅,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案,所谓严重不规则 对不同结构体系、不同结构材料.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 有不同的侧重点,很难细致地量化。但总体上是指,建筑结构体形复杂,多项实质性的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 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6.4,2。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抗震设计的住宅、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其次,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 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应的抗震措施等、6、4.3、无论是否抗震设计.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带转换层的结构、由于其结构刚度 质量分布,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 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 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框支柱,楼板,等 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造成抗震薄弱部位,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结构,6 4。4.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保证结构的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 从而保证其整体性。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倒塌.抗震设计时,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力和必要的延性性能、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限制建筑的体量.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的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6、4。5,底部框架 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上部仍然用作住宅 由于这种结构形式的变化,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传力途径不直接.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并应设置剪力墙、底部框架、剪力墙.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7。1节、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6,4。6.混凝土结构构件.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土共同工作、充分发挥强度、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 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配筋形式 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配筋间距.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位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 弯钩形式等。6,4,7.钢结构的防火 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钢材不是可燃材料.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显下降。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甚至倒塌 住宅钢结构中 除不锈钢构件外、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6。4 8,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 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此外。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房屋层数的要求 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调查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因此。木结构的防腐,防虫,在结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防止木结构腐朽.应根据使用条件和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 通风等构造措施.木结构住宅的防火。防腐,防潮 防虫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的有关规定 6,4,9,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 由于材料性质.功能要求及更换的难易程度不同 未给出具体要求、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长期以来,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对非结构构件 应根据其重要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对抗震设计的住宅.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 对不同功能的非结构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 刚度和延性.要求 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