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空气调节系统11.6 1,空气调节系统宜监测与控制下列参数 1,室内外空气的参数 2。喷水室用的水泵出口压力 3。空气冷却器出口的冷水温度.4 加热器进。出口的热媒温度和压力。5,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并应超限报警。6 风机.水泵.转轮热交换器 加湿器等设备启停状态,11 6.2。全年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其自动控制系统宜按多工况运行方式设计,应具有供冷和供热模式切换功能,11 6 3。当受调节对象纯滞后,时间常数及热湿扰量变化的影响.采用单回路调节不能满足调节参数要求时,空气调节系统宜采用串级调节、11、6,4,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温度控制应采用调节送风温度以及送风量的方式,2 采用调节送风温度的方式时.送风温度设定值的修改周期应远大于盘管水路控制阀,电加热器等执行机构的动作周期、3、采用调节送风量的方式时。风机应变频调速,并宜采用系统静压或风量作为控制参数。4。需要控制室内湿度时。应按室内湿度要求和热湿负荷情况进行控制,并应采取避免与温度控制相互影响的措施,5,过渡期宜采用加大新风比的方式运行。11、6、5,新风机组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送风温度应根据新风负担室内负荷确定.并应在水系统设调节阀.2。当新风系统需要加湿时 加湿量应满足室内湿度要求 3,对于湿热地区的全新风系统,水路阀宜采用模拟量调节阀 11,6。6。风机盘管水路控制阀宜为常闭式通断阀,控制阀开启与关闭应分别与风机启动与停止连锁 11 6。7,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置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