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5年5月11日以第822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原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0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 根据其技术内容、将其更名为。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2015、适用范围调整为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 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参编单位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中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机电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 清华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北京绿创环保科技责任有限公司.阿乐斯绝热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是张克崧。周吕军。陆耀庆,戴自祝。朱瑞兆 李娥飞,房家声、丁力行.董重成。赵继豪.魏占和。董纪林、李强民。马伟骏,孙延勋,孙敏生 周祖毅,蔡路得、赵庆珠、王志忠 江亿,耿晓音、罗英.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执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