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1,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是基本建设领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 保证产品质量以及劳动保护、合理利用和节约能源及资源。保护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规范修订结合了近年来国内外的新技术。新设备 新材料与设计,科研新成果 从卫生.安全、节能 环保等方面对相关设计标准,技术要求,设计方法以及其他政策性较强的技术问题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供暖 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以及生产工艺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设计,其中适用于构筑物,主要是指在构筑物内生产工艺除尘及有害气体净化。本规范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 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洁净厂房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是针对设计标准 装备水平以及某些特殊要求、特殊做法或特殊防护而言的。并不意味着本规范的全部内容都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的设计.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特殊防护要求的建筑物,是指如军事用途的建筑物,对空气中细菌 病毒有净化要求的医疗建筑物。人防工程等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设计应执行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1.0 3。本条规定了选择设计方案和设备,材料的原则、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不仅在整个工程的全部投资中占有一定的份额、其运行过程中的能耗也是非常可观的,因此设计中必须贯彻适用、经济 节能,安全等原则。会同相关专业通过多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出整体上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1、0、4。本条说明了本规范同施工验收规范的衔接,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要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施工图内容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等标准保持一致,有特殊要求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没有涉及的内容 在施工图文件中必须有详尽说明 以利于施工 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1、0、5,本条说明了本规范同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衔接.本规范为专业性的国家通用规范.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相关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统一规定 为了简化规范内容。凡引用或参照其他国家通用的设计标准及规范的内容 除确实需要之外.本规范不再作规定、本条强调在设计中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与设计内容相关的安全,环保.节能,卫生等方面的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此不一一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