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低压电器安装工程8。1 一般规定8,1。1 本章适用于交流1200V及以下.直流1500V及以下的低压电器安装工程,8、1.2.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2.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3.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 螺丝应拧紧.4.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 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附件应齐全完好、8 1,3。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 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mm 100mm,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mm 1500mm,侧面操作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8 1、4.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压电器可根据其不同的结构、采用支架。金属板 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他建筑物构件上。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应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不应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2.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3 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4.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5.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8、1。5 电器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2。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3.电源侧进线应接在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可动触头接线端.4.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 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5、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内部受到额外应力。6、母线与电气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的有关规定,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应符合表8.1、5的规定。表8 1.5,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8。1.6。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安装及充电,不立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一室内、2.蓄电池不得倒置 开箱后不得重叠存放,3、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 干燥 通风良好的室内,应避免阳光直射、存放中.不应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除灰尘,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宜在5。40 的环境温度 且相对湿度低于80,的环境下存放 铺镇碱性蓄电池宜在。5.35 的环境温度。且相对湿度低于75,的环境下存放,蓄电池从出厂之日起到安装后的初始充电时间超过6个月时,应采取充电措施,8,1.7 蓄电池室的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与蓄电池安装有关的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 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 尚应符合其特殊要求。2,蓄电池安装前,建筑工程及其辅助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应验收合格 8.1。8,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通风电机。室内照明线应采用穿管暗敷,室内不得装设开关和插座,8 1,9.蓄电池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装及贮运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文件 DL,T。459的有关规定.盘 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8.1,10,低压电气试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