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工程16。1 一般规定16 1 1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应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设计.应明确设备的规格,种类 数量.安装位置及信号 通信,电源,电 光,缆的敷设.并应绘制系统图。16。1 2,地面中心站 总站的安装 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机 打印机,传输接口,网络设备安装应稳固,接线应正确、布线应规范、2 接地系统和防雷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 1节,第13,4节的规定 3,光 电,缆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14,1节 第14,3节的规定.入井光、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4,中心站,总站设备应安装在专用机房内。并应有可靠的防震动设施。机房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5,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应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6,机房应安装录音电话.7、主机监视屏画面应清晰。稳定 数据显示应正确.上 下传输和控制应正常.8,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9,人机对话、系统自诊断,数据备份功能应正常 10 主机应24h不间断运行 11,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12,机房照明设施应齐全 光线应充足 照明度应适宜 且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3。机房湿度应满足工业卫生标准和设备环境要求 14.机房应有消防设施 设备应有防护栅栏 警示牌。16,1。3,矿用分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站至总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10km.分站距传感器及执行机构的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大于2km.2,分站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接入的模拟量和开关量应符合设计要求、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 调试 检验、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300mm,4。入井分站应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3、1节,第13,4节的规定。16.1,4,电源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面电源箱的安装应固定牢靠,接线应规范、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600mm、2,井下电源箱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应小于1200mm、并不得影响行人和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