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设备和管道制造7,2,1.设备和管道的内衬层应包括内表面层和次内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表面层宜先将配制好的树脂胶液均匀涂覆到模具上 再将表面毡缠绕到模具上。并应完全浸润.不得有褶皱和间隙。2,次内层宜采用短切原丝毡。缝编织物.喷射纱,应采用手糊。缠绕,喷射成型工艺.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1。厚薄应均匀、表面应平整 2。采用手糊成型时、同一铺层纤维应连续.层间接缝应错开 错开宽度不应小于60mm.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mm.3,采用喷射成型时 喷射面应无纤维直立.3,内衬层制作完成、表面不得有气泡,7,2,2 设备和管道的结构层与内衬层制造间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衬层固化完成后.表面宜做丙酮敏感性试验、当表面发黏时 可进行结构层制作 2。当做丙酮敏感性试验的内衬层表面不发黏或表面有污染时 应按下列步骤处理,1。内衬层表面应打磨 并应清理干净,2。铺层应涂刷树脂胶液。再进行结构层制作。7.2。3 设备和管道的结构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的筒体和管道宜采用缠绕成型.排纱和张力应均匀 连续。外表应平整,纤维应完全浸润.当轴向承载力需加强时 可采用短切原丝毡,喷射纱 纤维布或缝编织物等增强材料 2、设备的封头和底部宜采用短切原丝毡与纤维布交替进行手糊成型 也可采用喷射纱进行喷射成型。制作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的规定.3,当结构层制造不能一次达到设计规定厚度时。分次制造的间隔时间和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7.2、2条的规定 7,2、4。设备和管道的外表层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设备和管道暴露在腐蚀环境时.外表层应采用表面毡缠绕成型或手糊成型、2.当受紫外线照射时。外表层树脂应添加紫外线吸收剂、3,外表层的最外层应采用无空气阻聚树脂.胶衣树脂封面或聚酯薄膜包覆,4。外表层与结构层的制造间隔时间和表面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7。2 2条的规定 7,2。5,管道的端部和截面应封边.7,2 6.设备的现场制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现场制造的环境条件,所用设备 模具和原材料等宜符合本规范第7、1节的有关规定 2。制造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第7、2,1条,第7,2 4条的规定、3、设备底部宜在设备安装现场整体制造完成、不得采用分瓣预制 4,筒体与设备底部宜采用承插连接 图5.4。1。2,内 外连接处的增强和组装应采用手糊成型,1,内部糊制的转角半径、增强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3。13条的规定,且转角半径不宜小于50mm.增强宽度不宜小于200mm,2.转角应圆滑过渡并应与设备底部和侧壁相切、7.2,7 设备和管道应按树脂工艺要求进行固化。当采用加热固化时 表面受热应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