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站场供、排水及消防6,8、1、站场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应根据站场规模,用水要求 水源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宜就近选择 2.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宜采用同一水源。当油罐区、液化石油气罐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散布置,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分别设置水源、3,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规定、生产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标准,应满足生产和消防工艺要求、6 8。2.站场及油码头的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含油污水应与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排放.2 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含油污水应进行处理.宜采用小型装置化处理设备、处理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4 雨水宜采用地面有组织排水的方式排放,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在堤内宜设置截油装置,在堤外应设置截流装置,6.8、3,站场及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油。成品油储罐区的消防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2。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设计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3,装卸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38和、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237的相关规定.4。站场及油码头的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