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污水和再生水处理7。1、一般规定7,1,1,城镇污水和再生水处理程度 方法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排放标准 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和处理目标确定,7.1,2、污水厂的处理效率可按表7。1.2的规定取值,7。1,3、污水厂的规模应按平均日流量确定,7.1 4 污水厂应通过扩容或增加调蓄设施,保证雨季设计流量下的达标排放.当采用雨水调蓄时、污水厂的雨季设计流量可根据调蓄规模相应降低 7,1 5、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旱季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 2,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应满足雨季设计流量下运行要求,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 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校核管渠配水能力、3。提升泵站。格栅和沉砂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4 初次沉淀池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5,二级处理构筑物应按旱季设计流量设计,雨季设计流量校核。6.管渠应按雨季设计流量计算、7.1,6。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宜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7。1。7.处理构筑物的个 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应按并联设计,7。1、8 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置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应设置可切换的连通管渠,7,1 9,处理构筑物中污水的出入口处应采取整流措施.7.1.10、污水厂和再生水厂应设置出水消毒设施。7,1、11.污水厂的供电系统应按二级负荷设计 重要的污水厂内的重要部位应按一级负荷设计,7。1,12、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和污泥处理构筑物、应有保温防冻措施、7,1,13、厂区的给水管道和再生水管道严禁与处理装置直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