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clean、roomGB。50073.2013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62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2013,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1 1。2,3.4、2,3.1.4 4。1 5,2 1.5,2、4 5 2,5,5.2.6.5.2 7 5。2、8、5 2,9 5、2 10,5,2,11.5 3,5,5、3。10、6、1 5 6.2、1。6,3,2,6,5、1。6、5、3、6、5。4、6、5,6,6 5。7,1,6 6。2。6 6 6.7 3,2、7、3 3,1.4,7,4、1 7.4,3,7 4。4.7 4,5。2、8 1。1.4 8.1、5,8、1,8、8,4.1、8 4 2,2,3、8、4、3.9。2。2。9,2 5 1.9、2.6,9、3、3 9 3,4,9、3,5。9,3,6,9 4、3 9、5。2 9。5,4。9,5.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2003 102号、的要求 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修订而成。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和测试,认真总结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多年来实施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管道 电气等,本规范主要的修订技术内容是,修改了第2章术语,对第3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修改了第8章,更名为 工业管道,修改了部分,强制性条文,为,非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政编码 100840.传真。010,68217842,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上海医药工业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人、陈霖新 张利群 王唯国。缪德骅。晁阳,赵海,俞渭雄,周春海,秦学礼,谭易和。贺继行 肖红梅,樊勖昌.张彦国.黄德明、牛光宏,冷捷敏 冯佩明.主要审查人 涂光备、薛长立 王宗存,张洪雁,施红平.李兆坚,叶鸣 孙志华,万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