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能耗限额12.0,1。12、0、7、本规范是在原,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基础上制订的.其前身是.机械工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JBI。14,1986 机械工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JBJ,14,1986的编制时间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机械行业企业普遍开展 企业能量平衡,工作,且企业有专门的部门和专职人员管理能源工作 当时部属各设计院能够收集到大量的企业能量平衡和企业能源方面的统计资料,机械工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JBJ.14,1986的、用能技术指标.就是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比较后确定的、虽然受当时我国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 但依据大量的统计和测试数据资料。相对来说仍是比较科学 合理的、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 2004修订时、我国已处于由计划经济全面转向市场经济时期。各企业也都处在转制过程中,诸多因素影响能源管理工作,当时修订 用能技术指标。的调研工作就遇到困难 调研结果很不理想 收集到一些企业的能源统计资料也很有局限性.不能作为修订能耗指标的有力依据,因此,参照那时期各行业的能源消耗下降幅度 综合诸多因素确定,将原、机械工业节能设计技术规定。JBJ,14,1986中,用能技术指标,的上限下浮10。作为,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 2004的,能耗限额 此,能耗限额,经过多年来的实际应用证明,对在机械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设计中 有效控制能耗有着不可低估的指导作用,本次修改的。能耗限额.是在原 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 2004的基础上.并考虑到电力按等价值折算标准煤系数的变化,结合机械工业近阶段的技术进步 对原.机械行业节能设计规范,JBJ,14,2004的。能耗限额。指标下浮8。10,进行调整的、电镀 涂装按8.下浮。其余按10 下浮。本章规定的,能耗限额,为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设计的主要能耗控制限额,即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中采用的主要工艺和耗能设备等。在生产过程中的计算能源消耗和生产纲领之比 不应超过本规范,能耗限额 中的规定.超过时、应对设计中所采用的主要工艺和耗能设备的合理性进行研究分析.并对不合理的加以修正,本章规定的。能耗限额。不适用于对企业能源管理的考核,亦不适用于设计单位单纯地按,能耗限额,对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总能耗计算,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2589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中电力按等价值的折标准煤系数计算,本章各条均为强制性条文 作为机械工业主要工艺的、能耗限额。必须严格执行.设计必须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型工艺和高效的用能设备,切实做到节能与合理用能.提高项目的整体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以符合能耗限额要求。达到促进机械工业节能降耗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