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城市交通隧道12.1.一般规定12 1,1。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 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12,1。2,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三,四类 并应符合表12 1、2的规定。表12.1,2 单孔和双孔隧道分类12。1,3,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曲线 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1、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9978.1的规定.对于三类隧道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隧道 耐火极限不限 12,1.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 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5。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12,1,6、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 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 并应直通隧道外。4.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 净高度不应小于4 5m 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2 1、7,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250m,300m、2.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 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 并应直通隧道外。3。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4,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5,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 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12。1,8、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12.1。9,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 专用疏散通道 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12.1,10.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