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防烟和排烟设施8.5、1.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 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 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 仓库 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 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 应设置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