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交通隧道12。1,一般规定12.1.1,城市交通隧道、以下简称隧道 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隧道内的交通组成。隧道的用途、自然条件,长度等因素。12,1、2 单孔和双孔隧道应按其封闭段长度和交通情况分为一、二 三.四类、并应符合表12,1,2的规定。表12、1、2 单孔和双孔隧道分类12,1、3 隧道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类隧道和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其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对于一 二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RABT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00h和1、50h,对于通行机动车的三类隧道.火灾升温曲线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第C、0、1条规定的HC标准升温曲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2。其他类别隧道承重结构体耐火极限的测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9978、1的规定,对于三类隧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对于四类隧道,耐火极限不限。12 1,4 隧道内的地下设备用房,风井和消防救援出入口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地面的重要设备用房.运营管理中心及其他地面附属用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12,1。5,除嵌缝材料外。隧道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12 1.6,通行机动车的双孔隧道.其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底隧道宜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1000m,1500m.2。非水底隧道应设置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车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车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不宜大于1000m.3、车行横通道应沿垂直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车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并应直通隧道外 4 车行横通道和车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4。0m 净高度不应小于4、5m.5.隧道与车行横通道或车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12、1。7、双孔隧道应设置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行横通道的间隔和隧道通向人行疏散通道入口的间隔,宜为250m.300m,2,人行疏散横通道应沿垂直双孔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并应通向相邻隧道。人行疏散通道应沿隧道长度方向布置在双孔中间 并应直通隧道外.3、人行横通道可利用车行横通道,4。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净高度不应小于2。1m,5,隧道与人行横通道或人行疏散通道的连通处,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12.1,8 单孔隧道宜设置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出口或独立避难所等避难设施。12.1,9,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12 1 10、隧道内地下设备用房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与车道或其他防火分区相通的出口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但必须至少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且无人值守的设备用房可设置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