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厂房,2,仓库,3.民用建筑,4,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6.可燃材料堆场 7,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 宜从其规定,1 0。3,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6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 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1.0。7,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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