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 0。1 为了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 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厂房、2 仓库.3 民用建筑 4 甲。乙 丙类液体储罐、区、5.可燃 助燃气体储罐,区 6 可燃材料堆场,7,城市交通隧道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1,0 3、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1.0。4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该建筑及其各功能场所的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1。0.5.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建筑及其火灾特点,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1,0 6、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更加严格的防火措施,其防火设计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 论证,1,0,7,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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