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路、线7,2,1,厂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消防道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的有关规定,2,主要道路宜规整顺直。主次干道宜均衡分布,且宜成网状布局,3 应合理组织车流和人流。以车流为主的道路宜与以人流为主的道路分开设置,4、以原料及产品运输为主的厂区道路 不宜穿越生产区。5,通往厂外的主要道路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位于不同的方位,7。2 2,下列情况下.厂区道路应设置回车场、1。当厂区道路出现尽头时.道路的终端应设置回车场,2、当两个相邻路口间消防道路长度大于300m时,宜在消防道路中段设置回车场地、7,2,3,厂内道路型式可采用城市型,公路型或混合型。1、行政管理区.仓库、机修等人流较多或建筑密集的区域的道路宜采用城市型。2。场地较高的储罐区。液体装卸区,厂区边缘等区域的道路宜采用公路型或混合型.3.厂内道路不宜采用由分隔带分开的分向式双幅车行道横断面类型.7 2 4,厂内道路宽度应根据车辆通行和人行的需要合理确定。1 厂内道路宽度宜按表7 2,4中的数据确定 2、经常行驶车宽2,5m以上超宽车辆的原料,成品运输道路。路面宽度应根据最大车宽验算确定、3.分段采用不同宽度的道路.宜在交叉口处划分。4。公路型道路路肩宽度宜采用1,0m.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不应小于0 5m、表7、2.4。厂内道路宽度.m。7。2,5,厂内道路最小平曲线半径不宜小于30,0m、7 2,6。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应根据其行驶的车辆确定、并不宜小于表7,2.6的规定。表7 2.6,厂内道路交叉口路面内缘转弯半径、m 注、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7 2,7.厂内道路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弯道处,交叉口的行车视距 不应小于表7。2、7的规定,表7。2,7 厂内道路视距。m.2。道路弯道处、交叉口处视距横净距内除单个管架、电杆 灯柱外.不得有妨碍视距的障碍物。3.当受条件限制,采用会车视距有困难时 可采用停车视距。但必须设置分道线或反光镜等安全措施、7、2、8、原料、产品,危险品运输道路的纵坡不应大于6、主干道、次干道、车间引道的纵坡不宜大于表7、2。8的规定.表7,2。8,主干道、次干道、车间引道的纵坡。注,当场地条件困难时,道路的纵坡可适当加大.但应符合现行国冢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7。2 9,经常通行大量自行车的道路纵坡。宜小于2。5。且不应大于4、0、纵坡为2、5,4、0。时,自行车道纵坡限制坡长尚应符合表7,2 9的规定,表7、2。9.自行车道纵坡限制坡长7,2.10.当厂内道路纵坡相邻两个坡度差值大于2.0、时 宜设置圆形竖曲线,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0m,7。2,11.厂内道路路面上净空高度应根据其行驶的车辆确定。消防道路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供大件运输通行的道路路面上的净空应按大件货物的高度加拖车高度,再加0。5m安全高度确定,7,2、12.厂内道路边缘距相邻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宜按表7,2,12采用、厂内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与相邻设施的距离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有关规定.表7。2。12,厂内道路边缘距相邻建筑物的最小净距,m 注,1.表中距离 城市型道路自路面边缘算起 公路型道路自路肩边缘算起.2,当厂内道路与建。构,筑物之间设置边沟、管线或进行绿化等时 应按需要另行确定其间距,3,当面向道路的建筑物旁有装卸车作业时,道路距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根据车型和装卸车作业的需要来确定 7,2、13。装置.设施内道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置,设施内道路应符合生产操作.维修及消防的要求,道路的纵坡及标高应与所在单元的竖向布置相协调 2、装置。设施内道路宜为贯通式.并宜在不同方向与装置或单元外的道路衔接,当受条件限制不能贯通时。应设回车场地。3,装置,设施内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0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7、0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5m,7、2、14.人行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当需要加宽时,人行道的宽度宜采用0,5m的倍数递增,2,当人行道纵坡超过8 时,宜设踏步.7。2。15、厂内道路在道口、陡坡,急弯,高路堤及视线不良路段,应根据需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设置办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