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烘炉14、2,1 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衬砌筑完成后应进行烘炉,烘炉应分中低温烘炉和高温烘炉两个阶段。14,2.2,中低温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1,循环流化床锅炉炉衬砌筑施工应全部结束,且砌体养护期满后。宜在90d内进行中低温烘炉.最长不应超过180d。全陶瓷纤维内衬可不参加进行中低温烘炉。2、独立外置设备炉墙可在主体炉墙的中低温烘炉前单独进行烘炉、3,主体炉墙中低温烘炉应具备下列条件 1 锅炉本体及膨胀指示器。有关管道已安装结束.经过验收签证.2。与中低温烘炉有关的汽水系统、烟风系统或临时烟风,给水,排污.辅机。消防等系统已安装和试运完毕、3,与中低温烘炉有关的温度.压力等热工测量仪表已安装,校验并调试合格 能够随时投入使用.4、锅炉本体保温工作已全部结束 4,推荐采用外生热烟气法进行烘炉.烘炉烟气温度宜控制在320、350、5。中低温烘炉宜采用锅炉带压方式,最大蒸汽压力不宜超过锅炉额定压力的85.6。中低温烘炉方案及温升曲线应根据材料制造厂烘炉技术要求进行编制 烘炉时应严格控制温度的升降速度和恒温时间、温度波动允许偏差应为,20 7、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烘炉试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不定形耐火材料试样制备方法,YB.T、5202,1的有关规定,耐磨耐火可塑料烘炉试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黏土质和高铝质耐火可塑料试样制备方法、YB.T。5116的有关规定 不定形耐火保温材料烘炉试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轧钢加热炉用耐火浇注料,GB,T 22590的有关规定,烘炉结束后试块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火材料含水量试验方法.GB、T,3007的有关规定 8、烘炉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耐磨耐火材料试块残余含水率不应大于2。5 2。耐磨耐火内衬应无剥落现象 应无贯穿性裂纹和宽度大于3mm的非贯穿裂纹,9 中低温烘炉后缺陷的修补应符合材料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宽度小于3mm的非贯穿裂纹可不修补,裂纹宽度为3mm,6mm时应进行修补 裂纹宽度超过大于6mm时应进行挖补处理。2 修补可以直接采用陶瓷纤维填塞修补,化学结合不定形耐磨耐火材料的气泡缺陷经原位修整后。应喷水润湿周边材料。用化学黏结剂调和不含钢纤维的原设计材料进行填塞修补,3。面积大于0、5m2的补丁经自然养护后、应进行局部烘烤,4 当单个挖补面积超过3m2.或总挖补面积超过总安装面积的20、时.应按新炉墙要求进行养护和重新烘炉,14,2.3 高温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温烘炉宜在锅炉点火吹管时进行,2.高温烘炉应具备以下条件,1 中低温烘炉应合格.2.燃料输送、注入系统应安装结束且调试合格 3.排渣.输渣系统应安装结束且调试合格.4 石灰石系统应安装结束且调试合格 5.吹灰系统应安装结束且调试合格 6、除尘器及飞灰系统。再循环系统应安装结束且调试合格,7.锅炉点火前冷态通风及流化特性应已完成试验,3。高温烘炉速度及持续时间,应根据耐磨耐火材料制造厂提供的参数进行.4 高温烘炉完成后。可放空炉膛和外置床床料,采用敲击。触摸。观感等方法进入炉膛。对耐磨耐火内衬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后应密封湿气排出孔 防止水汽再次进入、5 缺陷的修补应符合材料制造厂技术文件要求,无要求时,应执行本规范第14、2、2条规定,6、质量验收记录及签证应规范、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