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电,力10,1、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10。1 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2中关于负荷分级的规定,炼钢系统在钢铁企业中属于中上游的环节,如果其生产受到影响.对其上下游生产流程都会产生影响.直接影响企业的产量和效益、所以炼钢系统生产设施负荷应定为二级负荷.其中个别重要设备主要是指转炉倾动,氧。副,枪升降 消防水泵等设备,其故障会造成设备报废或人身伤亡事故等需按一级负荷考虑,10.1,2 炼钢系统动力负荷的供电线路在这里一般是指为炼钢系统各10kV系统,炼钢系统380V低压动力中心PCC.炼钢系统中较为重要的MCC等的供电电源,10.1.3,考虑供电经济性.一般中小规模的炼钢系统应采用10kV供电 但现有的钢铁企业仍存在6kV系统。在这种情况下为不增加投资也可采用6kV供电。对应大规模的炼钢厂。用电负荷较大,采用10kV供电比较困难时.可在炼钢区域建区域总降变电所,采用110,10kV或35.10kV的变压器再配电的形式为炼钢各系统供电。10,1。4、新建的电弧炉及钢包精炉的负荷都比较大 采用35kV供电比较经济、10,1,5 对于电弧炉及钢包精炼炉也可采用AC220V操作电源,AC220V控制电源采用隔离变压器可将控制电源与供电网络隔离 防止信号干扰 发生误动作,10,1,6 基础自动化和过程计算机设备是炼钢系统控制的核心 即使在供电中断时 应保证这些设备为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生产、设备等相关的重要信息和进行相应的操作。使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故障处理。以免发生设备损失及人身伤害.10。1.7、氧枪是转炉炼钢及一些精炼系统中的重要设备。在冶炼过程中,其中通以氧气。冷却水等,当生产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其与高温钢水接触极有可能发生烧毁氧枪,冷却水与钢水接触会发生爆炸、喷溅等危险 因此保证氧枪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地提升到安全位置就很重要,从机械设备上看。有的氧枪专门配有事故提升机构、该机构可能是电动机驱动,也可能是气动马达驱动。有的氧枪没有设置专门的事故提升机构 不论是哪种情况.氧枪的传动的电源都应考虑当正常电源故障时。应有专门的事故电源为氧枪的事故提升机构供电.该电源应具备如下特点.在得到。事故提升,指令后保证立刻投入运行并具备一定的起动过载能力、电池的后备时间应能保证将氧枪以合适的速度提升到安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