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 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应进行抗震鉴定,1 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 2,需要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10 1.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规定确定、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10,1.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 不应少于30年。2,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3,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 宜采用50年.10.1,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 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10、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 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 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10,1.7.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 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 否则鉴定为不满足 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式中。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 1 8条计算 R。承载力设计值.γRE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1,7、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表10。1,7.1。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 多遇地震作用下 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宜按表10,1 7、2采用,h,计算楼层层高.或单层结构柱高、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 3,罕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7.2采用,表10、1.7,2、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 注.1、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 2、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取跨度为悬挑长度。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 1,8 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γG γEh γEv γw,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 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GE.SEvk。Swk,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ψw 风荷载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采用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1,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10.1,9 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宜满足表10、1 9的要求、表10 1,9、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1 10 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 1,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1。0.2.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8。3,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7,2。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 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1 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2 0。10,1.11 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 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 3、6度区但不含建于,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 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1.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 2 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 3,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10,1,12,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 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 伸长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钢材的冲击韧性,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 3 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4 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厚度t不小于40mm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 10 1、13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10。1 14.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 2,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 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3.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2,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3。7度、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 15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10.1 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 1.多遇地震作用时 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02。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 索结构可取0.01.2,罕遇地震作用时 可取0,05,10,1,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 9 10,1。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 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结合后续使用要求 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