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钢结构抗震性能鉴定10。1,一般规定10、1、1.本章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9度地区钢结构抗震性能的鉴定.不适用于在建钢结构工程抗震性能的评定 下列情况下的钢结构.应进行抗震鉴定 1、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钢结构,2、需要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发生变化或需要对结构进行改造的钢结构.3。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10。1 2、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确定、结构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确定 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鉴定.10、1 3,在进行钢结构抗震鉴定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后续使用年限,1.在20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造的、不应少于30年.2、在20世纪80年代建造的.宜采用40年或更长,且不得少于30年,3.在20世纪90年代建造的.不宜少于40年 4.在2001年以后建造的 宜采用50年.10。1.4。钢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按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第一个项目为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核查鉴定 第二个项目为多遇地震作用下承载力和结构变形验算鉴定、对有一定要求的钢结构 同时包括罕遇地震作用下抗倒塌或抗失效性能分析鉴定 10,1。5,在进行整体布置鉴定时,应核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结构体系与构件布置的合理性以及结构材料的适用性、按本标准第10,2节。第10。5节的规定鉴定为满足或不满足、10。1,6,在进行抗震构造措施鉴定时.应分别对结构构件和节点,非结构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构造措施进行核查鉴定。当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时,应鉴定为满足。否则应鉴定为不满足.10.1。7,第二个项目应根据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进行鉴定。当承载力和变形的验算结果符合要求时.第二个项目可鉴定为满足.否则鉴定为不满足。承载力和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构件和节点的抗震承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S,多遇地震产生的效应组合设计值。按本标准第10。1。8条计算,R,承载力设计值。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10,1.7,1采用。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采用1。00,表10.1、7,1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2.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弹性层间位移或挠度,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式中,ue、多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性层间位移,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最大挠度、θe,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对于大跨度钢结构为相对挠度限值 高耸钢结构为整体倾角,宜按表10、1 7,2采用 h,计算楼层层高,或单层结构柱高,或大跨度结构短向跨度,或高耸结构高度、3。罕遇地震作用下 结构的变形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方法。按下式进行验算,式中、up、罕遇地震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楼层内最大弹塑性层间位移.θp。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或整体倾角限值.宜按表10,1,7 2采用.表10,1,7,2,结构在地震作用下变形限值、注。1、对高耸单管塔的水平位移限值可适当放宽,2。大跨度钢结构悬挑端的相对挠度限值,取跨度为悬挑长度,并按表中数据乘以2确定,10.1、8,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S 结构构件和节点在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效应组合设计值,γG,γEh γEv,γw 分别为重力荷载分项系数.水平,竖向地震作用分项系数和风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SGE。SEvk Swk。分别为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效应。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和风荷载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 ψw 风荷载组合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采用 SEhk、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计算,并应乘以按本标准第10.1 10条规定的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当效应组合用于变形验算时、抗震性能调整系数取为1。0,10、1、9、钢结构构件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宜满足表10.1、9的要求.表10。1,9,钢结构构件各类截面板件宽厚比限值10,1,10.抗震性能调整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整体布置与抗震构造措施均鉴定为满足时。可根据罕遇地震作用下出现塑性铰的梁柱截面板件宽厚比的不同。分别取用下列值.1.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C类截面的限值时.取1 0,2、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B类截面的限值时、取0 8.3.符合本标准表10,1,9中的A类截面的限值时 取0.7,2、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本标准表10 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时,取2.0、10,1 11,钢结构抗震性能可按下列规定进行鉴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鉴定为抗震性能满足。1,第一个与第二个鉴定项目均鉴定为满足、2,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满足,抗震构造措施鉴定为不满足。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有关构造措施的规定.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符合表10.1、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且第二个项目鉴定为满足,3。6度区但不含建于。类场地上的规则建筑高层钢结构 第一个项目鉴定为满足,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应鉴定为抗震性能不满足.1 第一个项目中的整体布置鉴定为不满足。2 第二个项目鉴定为不满足。3,构造措施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或构件截面板件的宽厚比不符合表10、1 9中的D类截面的限值、10,1。12 进行抗震鉴定的钢结构,其材料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材的实测屈服强度,屈强比 伸长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2。钢材的冲击韧性.应满足当地最低气温时的工作性能要求,3,抗震鉴定后需要施焊的钢结构,其碳当量CE或焊接裂纹敏感指数Pcm,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的规定、4。沿板厚方向受拉力的厚钢板.厚度t不小于40mm、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Z向性能的要求,10 1,1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9度地区的高耸.大跨度和长悬臂钢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8度和9度地区可分别取该结构 构件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 10。1、14,钢结构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变形验算.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高度大于150m的钢结构 2.特殊设防类.甲类、建筑和重点设防类 乙类,9度区的钢结构建筑、3,采用隔震层和消能减震设计的钢结构。2,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1 高度不大于150m的钢结构.2 竖向特别不规则的高层钢结构 3,7度,类场地和8度区的乙类钢结构建筑、10。1 15 钢结构抗侧力构件的连接,在进行承载力验算时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相连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2,高强度螺栓连接不得滑移,3。抗侧力构件连接的极限承载力应大于相连构件的屈服承载力、10。1.16。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结构的阻尼比可按下列规定取值.1、多遇地震作用时、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35,超过12层的钢结构可取0、02。周边落地的网格结构可取0 02、设有钢或混凝土结构支承体系的网格结构可取0,03,厂房钢结构可取0。045 索结构可取0 01。2 罕遇地震作用时、可取0、05.10、1,17。进行钢结构地震作用效应分析时 应考虑自振周期的折减.对于多高层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8,0.9、对于大跨度钢结构 厂房钢结构和高耸钢结构.折减系数可取0。9,10,1。18,抗震性能鉴定为不满足的钢结构或钢结构部分,应根据其不满足的程度以及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的影响.结合后续使用要求 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造或更新等抗震减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