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1,工程等级划分3,1、1.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和,防洪标准,GB.50201确定。3,1.2 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 按表3、1 2确定。3。1,3、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3。1.4。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3.1。5。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3、1,6、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6确定 3。1,7、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3,1,8 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 3.1,9,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3、1.10.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 5级主要建筑物,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