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1 工程等级划分3,1,1、蓄水枢纽工程等级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和,防洪标准、GB,50201确定 3,1 2,引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引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2确定、3 1 3 提水枢纽工程等级应根据单站装机流量或单站装机功率的大小,按表3,1、3确定。当按单站装机流量和单站装机功率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等级时,应按较高确定,3 1,4,蓄水 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级别划分。应根据所属枢纽工程的等级与建筑物重要性,按表3。1。4确定,3.1 5、灌溉渠道或排水沟道级别应根据灌溉或排水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5确定,对灌排结合的渠沟工程、当按灌溉和排水设计流量分属两个不同工程级别时,应按较高确定 3,1。6、灌溉与排水渠沟上的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隧洞.跌水与陡坡等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设计流量的大小、按表3。1、6确定.3,1,7,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不应低于该铁路或公路的工程级别,且应满足相关建筑物净空的规定.3 1、8、在防洪堤上修建的引水、提水工程及其他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或在挡潮堤上修建的排水工程.其级别不得低于防洪堤或挡潮堤的级别,3、1,9、与其他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联合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其中最高建筑物级别确定,兼有供水.发电等多种用途的渠系建筑物。其工程级别应按不同用途对应的最高级别确定 3、1。10、蓄水,引水和提水枢纽工程失事后将造成重大灾害。或采用新型结构.实践经验较少的2级,5级主要建筑物、2级.5级的高填方灌溉渠道和排水沟、大跨度或高排架渡槽 高水头或大落差水闸,倒虹吸。涵洞等渠系建筑物。其级别经论证后均可提高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