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 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第三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第四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五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第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第七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办案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律师刑事责任的 律师有权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