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节,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第三条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依法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 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第四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五条,律师担任辩护人 应当依法独立履行辩护职责.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在辩护活动中,应当在法律和事实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见、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提出不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第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予以保密 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第七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办案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律师刑事责任的 律师有权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诉,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