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 庭前准备,第七十七条,在开庭审理前 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有关法律 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 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召集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可以就下列事项提出意见或申请。一、案件管辖异议 二 申请回避、三、申请调取证据.四,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五。是否公开审理、六.开庭时间,七,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八。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九,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十,是否延长审限,十一。申请查看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十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十三,举证。质证方式的磋商.十四 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十五,其他与审理相关的事项.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未召开庭前会议、辩护律师认为有上述相关事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第八十条。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但庭前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影响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被告人未参加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代表被告人对实体.证据和程序性问题发表意见.辩护律师出席庭前会议应当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会议的有关规定,不得就依法应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发表意见、第八十一条,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的.应当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方式等 并说明出庭目的.第八十二条、辩护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第八十三条.辩护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因下列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申请调整开庭日期、一,辩护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出庭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二,庭审前发现新的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拟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证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三、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的.辩护律师申请调整开庭日期,未获准许又确实不能出庭的 应当与委托人协商 妥善解决。第八十四条、辩护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距开庭时间不满三日的 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第八十五条,辩护律师有权了解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 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情况,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