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一节。庭前准备.第七十七条 在开庭审理前、辩护律师应当研究证据材料 有关法律。判例.熟悉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拟定辩护方案,准备发问提纲、质证提纲。举证提纲、辩护提纲等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召集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可以就下列事项提出意见或申请 一,案件管辖异议。二。申请回避、三。申请调取证据,四 是否适用简易程序,五.是否公开审理,六,开庭时间、七.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八 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九,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十。是否延长审限、十一 申请查看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十二。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十三,举证、质证方式的磋商、十四 参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 十五。其他与审理相关的事项。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未召开庭前会议。辩护律师认为有上述相关事由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第八十条,人民法院没有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 但庭前会议的内容和决定影响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 辩护律师应当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 被告人未参加庭前会议的、辩护律师未经特别授权不得代表被告人对实体、证据和程序性问题发表意见,辩护律师出席庭前会议应当严格遵守 刑事诉讼法 关于庭前会议的有关规定 不得就依法应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发表意见.第八十一条.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出庭的.应当制作上述人员名单 注明身份.住址、通讯方式等,并说明出庭目的 第八十二条,辩护律师拟当庭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可以制作目录并说明所要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第八十三条。辩护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书后应当按时出庭、因下列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申请调整开庭日期,一,辩护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出庭通知 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二、庭审前发现新的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拟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证人因故不能出庭的。三,因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时出庭的,辩护律师申请调整开庭日期。未获准许又确实不能出庭的 应当与委托人协商,妥善解决.第八十四条、辩护律师收到出庭通知书距开庭时间不满三日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更改开庭日期,第八十五条、辩护律师有权了解公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情况 协助被告人确定有无申请回避的事由及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