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Standard、for、planning、of townGB,50188,2007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53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的公告.现批准 镇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88、2007.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1.3。1,2 3.1.3,4 1.3.4、2,2,5、1、1,5 1、3、5,2.1,5。2,2、5,2。3、5.4,4。5,4,5、6。0、4,7。0,4,7.0,5.8。0 1,3。4,8,0.2、3,4 9 2.3,9 2、5,1,2,9、3。3.10。2.5,4、10.3,6、10.4,6.11 2,2、11,2.6,11、3。4.11 3。6 11。3.7,11,4、4.11,4 5.11 5、4,12 4。3,13.0.1 13 0,4 13。0 5,13,0 6,13、0.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6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年1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308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 3 镇村体系和人口预测.4,用地分类和计算、5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居住用地规划。7,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8,生产设施和仓储用地规划、9.道路交通规划 10 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11,防灾减灾规划.12、环境规划.13,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4,规划制图,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在原标准9章的基础上增设了术语、防灾减灾规划、环境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和规划制图等5章,重点调整了镇村体系和规模分级.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共设施项目配置。公用工程设施规划中增加了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工程管线综合等3节,并对原有其他各章也作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东华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宁夏自治区小城镇协会,北京市市政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世英.赵柏年,寿民,赵保中、孙蕴山、杨斌辉 邓竞成、郑向阳,傅芳生。刘学功、崔招女,胡桃,乔兵 沈纹。徐詠九。刘志刚,陈定外,潘顺昌,赵中枢。何建清.王宁 赵辉。冯新刚.卢比志。宗羽飞,吴俊勤.汪勰 樊晟,屈扬,张燕霞 邵爱云.杨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