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本条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统一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制定本规范,1 0,2。本条是规范适用范围 1,凡是涉及有色金属.不包括黄金,放射性金属及伴生放射性元素的金属矿物,工业的建设项目.不管是新建的还是改建,扩建的.其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再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均按本规范执行.2,伴生天然铀、钍.且原矿 精矿,尾矿中单一核素比活度大于1Bq。g的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利用项目的辐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以及使用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工程设计,应按现行辐射防护的相关标准执行 这些现行的标准有.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9。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4等.3,本规范没有明确的其他有色金属工业的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其中污染场地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由于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标准 因此本规范对这些内容仅在基本规定中作出原则规定.待条件具备时再完善。1 0.3,环境保护设计应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参与主体工程设计重大方案的决策.使其充分考虑清洁生产,资源利用 工艺流程和生产方法及所选择的设备节能降耗,不排放或少排放污染物,循环经济是对资源和能源的充分综合回收与利用,是减少污染的有效方式。对污染采取防治措施时.本企业与邻近的其他企业的污染源及由此产生的各种污染问题 可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实行以废治废。综合治理、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已明确规定了、总量控制 以新带老,的要求 这里的 新.指新增及改,扩建项目.即在该项目建设的同时 兼顾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生产设施未达标的污染治理、实现对企业或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生态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环境保护设计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持续改进、1。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重申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执行 三同时。环境保护设计不但要与主体工程规模。工艺设备相配套,还要根据主体工程的分期建设或分期使用计划、对环境保护工程进行相应规划、分步配套,同时设计.同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对于涉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的项目,其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与环保设施一样。应执行 三同时 的原则 由于环境保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是落实环保要求的保证。因此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坚决执行,1。0,5,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和条例必须在工程设计中贯彻执行,此外,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及有色金属行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颁布的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也必须执行,按照环保标准从严执行和互为补充的原则,正确使用国家,行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如果专门的环境保护标准没有规定的。可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协商、参照其他相关标准或国际标准执行,标准有争议时 应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文件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