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土建工程13,3 1,工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 并应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13。3、2 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的措施 排水出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采取防止冻结的措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再拆除.13 3 3。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采取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的措施.13。3 4、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以不小于2 的坡度坡向排水沟。13 3.5。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6,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SH T,35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 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为.10mm 3.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缝、蜂窝,露筋等缺陷。2,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3 螺栓应无损坏 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干净.4 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6的规定,5.由多个独立基础组成的设备基础.各个基础间的轴线。标高等的允许偏差应按表13。3.6的规定检查.表13 3。6 块体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 mm.4,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5。当对设备基础有沉降量要求时 应在找正.找平及底座二次灌浆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按下列程序进行沉降观测,应以基础均匀沉降且6d内累计沉降量不大于12mm为合格,1。设置观测基准点和液位观测标识,2。按设备容积的1.3分期注水、每期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2h。3.设备充满水后。观测时间不得少于6d 13、3。7 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 圈梁,模板,钢筋。混凝土,以及砖石工程等的施工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13、3,8。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枝术规范 GB,50108的有关规定.防渗罐池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5的有关规定 13.3,9。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地面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13.3、10.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和钢结构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13.3、11、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 12,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地基土回填夯实,垫层铺设、面层施工的工序进行控制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