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3,2。1 3 2,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3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据此规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范附录L.1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写明甲供材料的名称 规格、数量 单价。交贷方式,交货地点等。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价格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若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3,2、4,本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对甲供材料的数量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其数量按照相关工程的计价定额同类项目规定的材料消耗量计算.3.2,5.本条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购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为甲供材料的,其材料价格出发承包双方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