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of。bills.of。quantities,and,valuation,for.construction、worksGB、50500。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6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13,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 1。3。1。4、3 1 5、3,1.6,3,4,1 4 1,2、4 2 1 4.2,2。4。3,1,5 1,1、6。1,3 6,1,4,8 1。1,8 2,1,11。1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09,88号 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8正文部分的基础上修订的。修订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 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 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地址,成都市星辉东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铁路工程定额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谢洪学,吴佐民,文代安 张宗辉、薛长立、何平 唐榕辉。张金星,李成栋。马宏浩,谭茹文。恽其鋆。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丽坤,胡传海,王海宏、朱树英,补永赋、尹贻林 陶学明.刘智、张丽萍,戴富元,赖铭华、郎向发,王美林,本规范英文翻译。林清锦.舒宇,郑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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