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1、施工基本规定3.1 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3,1。2。施工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 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3、1。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下列调查研究。1.现场地形。地貌。建 构 筑物.各种管线 其他设施及障碍物情况。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3,气象资料、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疏导及其环境条件.5,施工供水.排水。通信.供电和其他动力条件,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主要设备和特种物资情况。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 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资料和土层冰冻资料,8,与施工有关的其他情况和资料.3,1.4。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关键的分项 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批、3,1 5.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保证工程质量 安全,工期,保护环境。降低成本的措施。并应根据施工特点,采取下列特殊措施 1,地下。半地下构筑物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流进基坑和地下水排水中断的措施 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抗浮的应急措施。2 特殊气候条件下应采取相应施工措施 3、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采取防汛、防冲刷、防漂浮物.防冰凌的措施以及对防洪堤的保护措施 4 沉井和基坑施工降排水。应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3。1,6.给排水构筑物施工时,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并应防止各构筑物交叉施工相互干扰 对建在地表水水体中.岸边及地下水位以下的构筑物,其主体结构宜在枯水期施工、抗渗混凝土宜避开低温及高温季节施工,3、1.7,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 3、1。8,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 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2 临时水准点和构筑物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临时水准点的数量不得少于2个 3 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 并应经常校核,4 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已建构筑物平面位置和高程 开工前必须校测.5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测量应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3.1,9,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 1、9的规定 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有特定要求的构筑物施工测量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3.1、10.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 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混凝土 砂浆。防水涂料等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3,1。11,在质量检查.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 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3,1。12。所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锈蚀或变质,3,1 13,构筑物的防渗 防腐、防冻层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3、1.14.施工单位应做好文明施工 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3,1 15、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 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高空作业 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压力容器等特殊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3、1 16,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检验。2 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应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施工。3。设备安装前应对有关的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 高程。尺寸等进行复核,3.1。17,工程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