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5,取水与排放构筑物5.1。一般规定5,1。2,取水与排放构筑物中进、出水管渠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涵渠和预制管铺设的管渠 涵渠.本规范统称为管渠 5。1 5、本条规定了工程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特别是临近水体作业、施工船舶,设备的停靠 锚泊及预制件驳运。浮运和施工作业时.应制定水下开挖基坑或沟槽施工方案,必要时可进行试挖或试爆 设置水下构筑物及管道警示标志。水中及水面构筑物的防冲撞设施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