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支,撑7、7、1.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设置保证结构空间稳定的支撑 并应设置防止桁架侧倾、保证受压弦杆侧向稳定和能够传递纵向水平力的支撑构件,以及应采取保证支撑系统正常工作的锚固措施、7.7、2 上弦横向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上弦横向支撑,房屋端部为山墙时。应在端部第二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 图7,7.2.2,当房屋端部为轻型挡风板时 应在端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3,当房屋纵向很长时,对于冷摊瓦屋面或跨度大的房屋、上弦横向支撑应沿纵向每20m.30m设置一道。4.上弦横向支撑的斜杆当采用圆钢,应设有调整松紧的装置,7.7。3.下列部位均应设置垂直支撑 1、梯形屋架的支座竖杆处.2。下弦低于支座的下沉式屋架的折点处,3。设有悬挂吊车的吊轨处、4.杆系拱 框架结构的受压部位处.5.大跨度梁的支座处,7。7,4 垂直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屋架跨度尺寸的大小 沿跨度方向设置一道或两道 2,除设有吊车的结构外,可仅在无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一开间.或有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二开间内设置。但均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3,设有吊车的结构应沿房屋纵向间隔设置。并在垂直支撑的下端设置通长的屋架下弦纵向水平系杆。4.对上弦设置横向支撑的屋盖,当加设垂直支撑时.可仅在有上弦横向支撑的开间中设置。但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下弦纵向水平系杆。7.7。5、屋盖应根据结构的形式和跨度,屋面构造及荷载等情况选用上弦横向支撑或垂直支撑.但当房屋跨度较大或有锻锤.吊车等振动影响时.除应设置上弦横向支撑外。尚应设置垂直支撑 支撑构件的截面尺寸 可按构造要求确定 7、7,6.木柱承重房屋中.若柱间无刚性墙或木基结构板剪力墙.除应在柱顶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外。尚应在房屋两端及沿房屋纵向每隔20m,30m设置柱间支撑,木柱和桁架之间应设抗风斜撑,斜撑上端应连在桁架上弦节点处、斜撑与木柱的夹角不应小于30 7.7,7.对于下列情况的非开敞式房屋、可不设置支撑、1,有密铺屋面板和山墙 且跨度不大于9m时。2,房屋为四坡顶,且半屋架与主屋架有可靠连接时,3,屋盖两端与其他刚度较大的建筑物相连时 但对于房屋纵向很长的情况,此时应沿纵向每隔20m,30m设置一道支撑.7 7,8。当屋架设有双面天窗时.应按本标准第7.7。3条和第7.7,5,条的规定设置天窗支撑 天窗架两边立柱处、应按本标准第7.7。6条的规定设置柱间支撑,且在天窗范围内沿主屋架的脊节点和支撑节点,应设置通长的纵向水平系杆、7,7、9、在抗震地区。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地区、支撑布置应按本节的规定设置,2,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区.对屋面采用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3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对密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4,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对于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除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同时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和下弦横向支撑外。尚应隔间设置垂直支撑并加设下弦通长水平系杆。7。7、10,地震区的木结构房屋的屋架与柱连接处应设置斜撑,当斜撑采用木夹板时 与木柱及屋架上,下弦连接处应采用螺栓连接。木柱柱顶应设暗榫插入屋架下弦并用U形扁钢连接 图7、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