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支,撑7 7 1,在施工和使用期间 应设置保证结构空间稳定的支撑.并应设置防止桁架侧倾。保证受压弦杆侧向稳定和能够传递纵向水平力的支撑构件 以及应采取保证支撑系统正常工作的锚固措施,7,7.2、上弦横向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上弦横向支撑。房屋端部为山墙时,应在端部第二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 图7,7 2、2.当房屋端部为轻型挡风板时.应在端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3 当房屋纵向很长时。对于冷摊瓦屋面或跨度大的房屋 上弦横向支撑应沿纵向每20m、30m设置一道 4,上弦横向支撑的斜杆当采用圆钢 应设有调整松紧的装置 7,7.3 下列部位均应设置垂直支撑、1,梯形屋架的支座竖杆处,2。下弦低于支座的下沉式屋架的折点处、3、设有悬挂吊车的吊轨处.4。杆系拱,框架结构的受压部位处。5 大跨度梁的支座处。7、7,4,垂直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屋架跨度尺寸的大小 沿跨度方向设置一道或两道,2,除设有吊车的结构外。可仅在无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一开间 或有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二开间内设置 但均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3、设有吊车的结构应沿房屋纵向间隔设置 并在垂直支撑的下端设置通长的屋架下弦纵向水平系杆、4,对上弦设置横向支撑的屋盖,当加设垂直支撑时。可仅在有上弦横向支撑的开间中设置。但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下弦纵向水平系杆,7。7 5。屋盖应根据结构的形式和跨度,屋面构造及荷载等情况选用上弦横向支撑或垂直支撑 但当房屋跨度较大或有锻锤、吊车等振动影响时、除应设置上弦横向支撑外。尚应设置垂直支撑,支撑构件的截面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7、7 6 木柱承重房屋中,若柱间无刚性墙或木基结构板剪力墙,除应在柱顶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外、尚应在房屋两端及沿房屋纵向每隔20m 30m设置柱间支撑 木柱和桁架之间应设抗风斜撑 斜撑上端应连在桁架上弦节点处,斜撑与木柱的夹角不应小于30。7、7 7,对于下列情况的非开敞式房屋,可不设置支撑,1、有密铺屋面板和山墙 且跨度不大于9m时。2、房屋为四坡顶 且半屋架与主屋架有可靠连接时 3、屋盖两端与其他刚度较大的建筑物相连时,但对于房屋纵向很长的情况 此时应沿纵向每隔20m,30m设置一道支撑 7.7。8,当屋架设有双面天窗时。应按本标准第7。7、3条和第7,7。5,条的规定设置天窗支撑、天窗架两边立柱处、应按本标准第7,7.6条的规定设置柱间支撑.且在天窗范围内沿主屋架的脊节点和支撑节点。应设置通长的纵向水平系杆。7 7 9。在抗震地区。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地区。支撑布置应按本节的规定设置,2。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区 对屋面采用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3,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 对密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 4,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对于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除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同时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和下弦横向支撑外 尚应隔间设置垂直支撑并加设下弦通长水平系杆 7 7.10 地震区的木结构房屋的屋架与柱连接处应设置斜撑,当斜撑采用木夹板时.与木柱及屋架上 下弦连接处应采用螺栓连接.木柱柱顶应设暗榫插入屋架下弦并用U形扁钢连接、图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