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3,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应按规定的鉴定程序,图3.2、1.进行、图3,2,1,鉴定程序3.2.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委托方提出的鉴定原因和要求,经初步调查后确定,3 2、3,初步调查宜包括下列基本工作内容,1.查阅图纸资料、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验收文件,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 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2.查询建筑物历史,包括原始施工,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等情况。3.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现状。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 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4,填写初步调查表。并宜按本标准附录A的格式填写.5.制定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3.2,4,详细调查宜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结构体系基本情况勘察,1,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2、圈梁。构造柱、拉结件.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的布置,3,结构支承或支座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4 结构细部尺寸及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1.结构上的作用、荷载 2,建筑物内外环境 3,使用史,包括荷载史 灾害史 3,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的调查与检测 1,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2,地基稳定性,3.地基变形及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4,地基承载力的近位测试及室内力学性能试验 5 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评估.当条件许可时,也可针对开裂.腐蚀或其他损坏等情况进行开挖检查.6 其他因素,包括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 水质恶化。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4、材料性能检测分析。1,结构构件材料、2,连接材料.3,其他材料、5.承重结构检查.1,构件和连接件的几何参数。2、构件及其连接的工作情况 3。结构支承或支座的工作情况.4 建筑物的裂缝及其他损伤的情况.5。结构的整体牢固性,6 建筑物侧向位移.包括上部结构倾斜,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7。结构的动力特性.6 围护系统的安全状况和使用功能调查。7.易受结构位移,变形影响的管道系统调查,3 2,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各分三个层次 每一层次分为四个安全性等级和三个使用性等级,并应按表3,2.5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步骤。从第一层构件开始.逐层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个构件应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并应根据构件各检查项目评定结果。确定单个构件等级、2 应根据子单元各检查项目及各构件集的评定结果,确定子单元等级。3 应根据各子单元的评定结果、确定鉴定单元等级.2 各层次可靠性鉴定评级.应以该层次安全性和使用性的评定结果为依据综合确定、每一层次的可靠性等级应分为四级,3.当仅要求鉴定某层次的安全性或使用性时,检查和评定工作可只进行到该层次相应程序规定的步骤,3。2。6 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过程中。当发现调查资料不足时,应及时组织补充调查,表3 2、5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 等级划分,工作步骤和内容,注 1,表中地基基础包括桩基和桩 2 表中使用性鉴定包括适用性鉴定和耐久性鉴定,对专项鉴定 耐久性等级符号也可按本标准第2,2.2条的规定采用 3。2,7,民用建筑适修性评估、应按每一子单元和鉴定单元分别进行,且评估结果应以不同的适修性等级表示,3、2 8 民用建筑耐久年限的评估、应按本标准附录C、附录D或附录E的规定进行 其鉴定结论宜归在使用性鉴定报告中,3,2,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完成后 应提出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的编写应符合本标准第12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