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艺管道6 1.一般规定6,1.1 本标准所指的工艺管道。包括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内输送工艺原料。辅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物料管道,以及与生产工艺密切相关的饮用水 纯化水,注射用水,纯蒸汽和工艺气体管道,但不包括公用工程管道 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版 GB。50316.2000第8 1 23条的要求 B类液体.即在环境或操作条件下是一种气体或可闪蒸产生气体的液体.这些流体能点燃并在空气中连续燃烧 管道不得安装在通风不良的厂房。室内吊顶和建,构,筑物封闭的夹层内。但对部分医药生产如无菌原料药生产中的精烘包工段而言。其溶解,结晶、离心分离等岗位均属有洁净度要求的生产区 洁净室内均设有技术夹层.生产工艺大多用到可燃、易爆的有机溶媒如乙醇、丙酮等.且工艺设备。如结晶罐 离心机等、分别位于不同标高的楼层 或操作平台。上,含溶媒的工艺物料管道不可避免地需穿越技术夹层。针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物料干管的敷设,本条提出了.当需穿越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要求。安全措施应包括。1,穿越封闭空间的管道采用无缝管道、无焊缝.螺纹.法兰和卡箍连接接口 不设置任何仪表、阀门和管件 2,管道外增加套管 管道与套管之间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3。夹层空间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并与夹层通风系统连锁。这些措施可最大限度降低穿越部分产生泄漏的危险性.6,1、4.为方便各种物料。介质管路系统的清扫.清洗,消毒。并能验证清洗、消毒效果。工艺管道系统应设置必要的吹扫口、放净口和取样口 6.1、8。将气体终端净化装置设在靠近用气点附近,可以避免输气管道污染,保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气体符合药品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