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废料场及尾矿场4 6.1。本条为原规范第3,6、1条的修订条文.国家鼓励,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因此工业废料的排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有关规定、工业废料凡能利用的,均应加以综合利用。这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技术政策,需综合利用的废料按其性质分别堆存、以便利用.减少利用时再倒堆,分拣,4.6 2.本条为原规范第3,6.2条的修订条文。第3款为强制性条款.为防止废料,特别是含有有害。有毒物质的废料对人身和土壤,大气.水体的污染。必须按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和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选择堆放地点,并确定必需的防护距离 必须采取防扬散 防流失和其他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对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及危害。第4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现行国家标准,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的要求.列为强制性条款、一旦遭受放射性物质的污染、会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如日本某核电站放射性物质严重超标,190人遭辐射污染、对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料场应采取严格防扩散措施,4.6、3,本条为原规范第3。6.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对废料排出量不大的中。小型工业企业。利用城镇现有废料场堆放废料或与邻近企业合作共用废料场,可以节约投资和减少用地、4,6.4。本条为修订新增的强制性条文、是实践的总结和环境的要求、有少数企业将废料直接排入江 河、湖,海,造成水体严重污染,影响极大、为保护环境.避免水体污染,规定不得将江,河。湖。海水域作为废料场,4 6、5、本条为原规范第3.6。3条的分解修订条文。本条直接涉及环境保护。应注意的是 不少厂矿将废料场设置在江、河、湖,海岸旁滩洼地带 废料场初期距河道尚有一定距离,但随着废料量逐年增加.以致废料接近或浸入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且影响航道.为此制定本条规定 4.6,6 本条为原规范第3 6、4条,关于废料场的堆存年限,本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是因为随着技术进步。设备先进。对废料的综合利用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由于企业生产性质不同、技术水平各异,很难对堆存年限作具体规定 如辽宁。山西某大型厂,钢渣的综合利用达100,而有的企业达不到上述水平,可根据企业排废料量的具体情况确定堆存容量和堆存年限、宜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如某大型厂对于暂不能利用的工业垃圾的堆存年限。初期堆存年限为10年 废料场及尾矿场、矿井掘进所排弃的矸石 选煤厂筛选出的矸石及电厂所排弃的灰渣。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4.6 7。本条为原规范第3 6,5条的修订条文,由于选矿厂排出的尾矿量很多、为了缩短尾矿的运输线路。节省基建投资.本条规定尾矿场宜靠近选矿厂布置 为了节约集约用地,尾矿场应建在条件好的荒山、沟谷,所谓条件好系指能满足尾矿场场地面积 容积和运输线路技术条件的要求 且建坝工程量小 又不对居住区和村镇造成污染的地段 并能使尾矿自流输送,节省运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