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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非住宅建筑间距4,3 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小时的要求,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和大,中、小学学校教学楼,老年公寓与相邻建筑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4,3.2,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垂直贴建的、必须满足居住建筑规定日照要求。其建筑按整体建筑综合考虑,4 3、3,非住宅建筑之间间距按下列要求确定 高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间距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3倍、东西向平行布置间距不应小于较高建筑的0,25倍、且不得小于13米。多层非住宅建筑南北向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6倍、且不应小于10米、低层非住宅建筑与多,低层非住宅建筑平行布置时,其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且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其它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间距、非住宅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4.3。4 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平行布置 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平行布置,当北侧为住宅建筑、按住宅建筑间距标准执行、当南侧为住宅建筑时 按非住宅建筑间距标准执行。4,3 5.非居住建筑与住宅垂直布置、按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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