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城市绿地6,1,城市绿地6、1,1。公园绿地。6,1,1 1。城市公园绿地的分布应符合城市总体布局的需要.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 6.1。1。2,公园的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相关要求,6,1,1。3 应严格控制管理用房的建设规模,除与公园功能相关的各种休息,游览、公用.管理及部分服务配套设施外、不得建设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其他性质的建筑物、6、1.2.居住区公共绿地、6 1,2。1、新建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采用分级设置的原则.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 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人 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的小区 中心绿地面积最小规模不少于4000平方米、6 1 2,2。鼓励居住区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 6 1.2 3.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绿地或绿化隔离带。不在建筑基地范围内的。不应作为小区集中绿地计算,6 1.3。防护绿地.6 1,3。1.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如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 城市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的宽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宁安城际铁路及铜九铁路两侧控制50,150米防护绿带,在城市内部宽度可适当减小.古树名木周边宜留出不小于20米的保护绿地、高压走廊隔离绿化带根据国家规定与行业设置标准确定.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 污水处理厂以及垃圾处理厂等、应按照相应的专业规范要求设置卫生防护林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