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避难场地设计6,1,避难宿住区6 1,1 避难宿住区应设在便于人员安全疏散的地段.并应根据灾害环境,气候,地形地貌、基础设施配套及避难人员特点等进行布局。6,1 2。避难宿住区设计应进行避难宿住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布置、6,1,3 避难宿住区宜按避难人数和宿住面积规模划分为组 组团、单元等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宿住组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规定配置灭火器,2,集中配置的公用卫生间。垃圾存放和处置设施与宿住设施之间应留有卫生防护距离,6.1。4,当避难宿住区采用帐篷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宿住区的避难人数不宜超过64000人,宿住面积不宜大于70000m2.占地面积规模不宜超过120hm2 避难宿住区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安全间距不应小于16m,2 避难宿住区可按表6、1,4.1的分级控制指标进行规模控制.表6,1,4,1,避难宿住区分级控制指标.3,避难宿住区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宿住面积不应大于4500m2、每个防火分区的占地面积不应大于6400m2,边长不应大于80m.防火分区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4m 4,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宜满足表6。1 4,2的规定。表6 1,4 2,帐篷之间的最小距离。5 帐篷宿住组的间距不应小于帐篷高度的0,8倍.帐篷宿住组团的间距不应小于两侧帐篷高度0.8倍之和,6,宿住单元之间宜利用通道等进行分隔、且其间距不应小于7m 6 1、5 宿住单元的疏散通道总宽度应按宿住人数确定.平坡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2m.阶梯地面不应小于每百人0。37m、6 1,6.避难宿住单元应根据避难人数及应急功能要求.配置应急辅助设施 应急辅助设施可分级或集中配置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宿住组宜设置公用卫生间.垃圾收集点,2,宿住组团宜设置集中供水点,医疗卫生室.物资分发点。公共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点、医疗卫生室面积不宜小于36m2 物资分发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公共活动场所面积不宜小于70m2,管理服务点面积不宜小于36m2、3,每个宿住单元宜设集中供水区和供水车停车区,6.1 7,避难宿住区的公共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永久保障型和紧急转换型的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无障碍设施.2、对于公共卫生间厕位数量,当用于短期,中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1。0、当用于长期避难使用时.不宜少于避难人数的2 0、3。公共卫生间区分男女设置时、女厕位的数量不宜低于男厕位数量的1,5倍,混合设置时、专用女厕位不宜低于总厕位数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