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避难建筑设计7,1.一般规定7。1、1.避难建筑的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建筑应避开发震断裂 且避让距离不应小于500m、2.避难建筑场地存在液化土层地基时,应采取处理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小于0,10g的地区,应按7度,0,10g.要求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处理措施。2,7度,0 10g.7度.0.15g。8度。0。20g.8度 0,30g,地区应分别按7度,0。15g 8度.0 20g.8度、0.30g,9度进行液化判别,并采取处理措施,9度地区应按9度进行液化判别 并采取全部消除液化沉陷处理措施.3。不应将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 所采取的地基液化沉陷处理措施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不大于5,4 避难建筑周边场地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疏散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设置与避难人数相应的集散空间、并符合本规范5。4,3条的规定.5,避难建筑不应受其他建筑物的倒塌或破坏影响。7,1,2 除防洪避难建筑外 其他避难建筑宜为单层建筑.采用多层避难建筑时,避难人员宿住功能不应设在三层以上的楼层 7。1,3 当应急医疗卫生救护、应急物资储备分发等设施设置在避难建筑外时。相互之间的连接通道的应急功能保障级别不应低于。级,7,1,4,避难建筑应进行防火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有关规定、7,1,5,避难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避难建筑应至少设2个安全疏散出口,多层避难建筑应至少设2个安全疏散楼梯、7。1,6、避难建筑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7,1.7.避难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