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避难场所设置4.1。场地选择4 1 1、防灾公园是我国当前避难场所的主要形式、考虑到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选择广场,学校.体育场馆等现有设施的情形会逐渐增多,利用现有设施可以节约工程投资并可加快建设速度,便于维护,避难场所的周边环境需有利于避难人员顺畅进入和向外疏散 防灾公园是市政公园避难利用的典型形式,视其规模与作用可以用作中心避难场所或固定避难场所.防灾公园通常具有避难场所应急所要求的出入口,周围形态,公园道路,直升机停机坪,必要的防火安全带、供水与水源设施。储水设施,避难时用水井。蓄水池与河流.散水设备。临时厕所 通信与能源设施,储备仓库和公园管理机构等、中心避难场所通常需要承担城市级应急指挥。医疗卫生救护、物资保障等功能,通常也作为专业救灾队伍驻地。因此,其选址需充分考虑应急交通保障、并考虑与周边避难场所的联系.考虑到居民比较熟悉居住区周边环境,便于灾后恢复正常生活,固定避难场所的布局和选择原则建议以居住区为主进行.这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通常 其服务范围的确定可以周围的或邻近的居民委员会和单位划界,并考虑河流、铁路等的分隔以及应急救灾和疏散道路的安全状况等,避难场所内的栖身场所可以是帐篷或简易房屋.能够抵御当地的各种气候条件。如防寒,防风、防雨雪等、并有最基本的生活空间 居民以家庭为单元居住、紧急避难场所通常可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区和各单位内的道路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小花园.小游园和专业绿地等,通过安装照明设备。规划建设公共卫生间整治而成,由于风灾影响的特殊性,风灾避难应选择避难建筑形式。以保障避难人员的安全,各类学校的基础设施比较健全。有避难疏散必需的供水、供电、通信等基本条件.操场,绿地和空地易于搭建简易房屋和帐篷、又有比较好的防火条件、可以作为避难场所,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神户市80,的避难人员在各类学校中避难.在我国。由于学校建筑抗震能力现状.用作避难场所需要符合避难建筑的要求.防灾公园是市政公园避难利用的典型形式.视其规模与作用可以用作中心避难场所或固定避难场所 防灾公园通常具有避难场所应急所要求的出入口,周围形态,公园道路。直升飞机停机坪.必要的防火安全带。供水与水源设施.储水设施,避难时用水井,蓄水池与河流。散水设备,临时厕所、通信与能源设施.储备仓库和公园管理机构等,对于中长期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需要较高标准地配置应急医疗卫生救护,供水等应急设施,从国际上避难场所建设的发展趋势看。初期以空旷场地为主逐步发展到以避难建筑为主。而城镇中尤其中心城区范围存在相当数量的抗灾能力较高的建筑工程 如体育馆,会展中心 校舍.医院等,等场所,周边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通常较好 因此本条提出充分整合各类公共设施形成综合性避难场所的发展思路,这样也便于避难场所建设结合场所周边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情况.与城区环境相协调。整合空旷场地和建筑工程.形成有效的公共安全空间,4,1,2,防洪避难场所的形式通常是避洪房屋、安全堤防,安全庄台和避水台等,蓄滞洪区的安全庄台是集中安置居民的场所,安全台需布置在距分洪口一定距离范围以外 地基条件较好,地面高程较高且土源丰富的地带,尽可能避开软弱地基 确保台身及台面建筑物的安全.并统筹考虑对外交通,通讯,电力。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避洪房屋的主要形式是安全楼,避水楼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安全楼严禁布置在进洪口或退洪口附近且应避开进洪或退洪的主流区,要选择布置在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同时尽可能靠近转移撤退道路的场所.洪灾后淹没水深大于3m的区域一般不宜布置安全楼,避水楼.安全楼室内空间布局突出平汛结合、合理安排人员避洪 且要留有便于在蓄洪期间与外界接触的台面.设计受淹的部分 门窗需有利于洪水的进退,安全楼楼顶采用能够上人的平顶结构,4.1、3。本条规定考虑避难的主要目的是灾害发生时减少,消除危险性.把灾害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确保避难人员的安全。如果避难场所本身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就失去了其实用价值 不能实现安全避难。避难场地与周围建。构,筑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是避免二次伤害的重要措施,安全距离按照建。构。筑物的可能倒塌影响范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