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 应对场地。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 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 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 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 2.查明地下水及河,沟,湖 库,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3.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 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 评估地下水上升.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 1,3,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 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 4.1、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 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 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 建筑物的类别,特点 设计和施工要求,4.1、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 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 3、复杂场地 地形起伏很大.地貌。地层复杂 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 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 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 黄土溶洞.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 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查明上层滞水 潜水 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 井。坑,穴,地道,砂井、巷 等 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 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 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 密度和湿度、4、1 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3。1,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 3、探井中取样 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4 1 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 黄土工程性质评价 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