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勘察4,1。一般规定4,1.1、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或试验确定下列岩土参数 应对场地.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应对地基处理措施提出建议,1,建筑类别为甲类,乙类时.场地湿陷性黄土层的厚度.下限深度。2、自重湿陷系数、湿陷系数及湿陷起始压力随深度的变化.3 不同湿陷类型场地,不同湿陷等级地基的平面分布、4,1,2、湿陷性黄土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1、1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工程场地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等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地下水及河.沟,湖,库。雨水等地面水的汇聚与排泄,3 查明黄土地层的时代。成因.4,查明地基土垂直向和水平向的渗透性、5 场地存在大面积挖填方时。应查清挖填方的范围。厚度 原始地面高程和初始的地形地貌等、评估填挖方对水环境的影响.湿陷性的变化和形成的边坡及隐形边坡等,6,评估地下水上升 侧向水渗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下渗对建筑物的影响 并应提出工程建议,4。1,3 中国湿陷性黄土工程地质分区,可按本标准附录B划分,4、1、4,勘察阶段可划分为场址选择或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阶段的勘察成果应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对场地面积较小.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简化勘察阶段.但应符合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的要求,3 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可进行施工勘察或专门勘察。4。1,5、勘察工作纲要的编制应按下列条件和要求进行,1,不同的勘察阶段,2.场地及其附近已有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区建筑经验、3,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黄土层的分布和湿陷性变化特点.4,水文地质条件,包括对地下水上升。侧向水侵入和地面水汇聚排泄的评估,5.工程规模、建筑物的类别 特点、设计和施工要求、4。1、6,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可分为下列三类,1,简单场地、地形平缓 地貌、地层简单,场地湿陷类型单一.地基湿陷等级变化不大,2,中等复杂场地,地形起伏较大 地貌.地层较复杂.局部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变化较大,3,复杂场地 地形起伏很大,地貌,地层复杂,不良地质现象广泛发育。场地湿陷类型。地基湿陷等级分布复杂,地下水位变化幅度大或变化趋势不利,4.1 7.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研究地形的起伏和地面水的积聚,排泄条件.调查洪水淹没范围及其发生规律、2,划分不同的地貌单元.确定其与黄土分布的关系、查明湿陷凹地.黄土溶洞.滑坡,崩塌,冲沟 泥石流及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规模.发展趋势及其对建设的影响.3,划分黄土地层或判别新近堆积黄土。应分别符合本标准附录C或附录D的规定。4,调查地下水位的深度 季节性变化幅度,升降趋势及其与地表水体,灌溉情况和开采地下水强度的关系、查明上层滞水、潜水、承压水等地下水类型和来源。评估地下水上升的可能性和程度.5,调查既有建筑物的现状 6,了解场地内有无地下坑穴,如古墓。井,坑,穴。地道 砂井、巷、等 7、调查活动断裂的时代、位置,方向、性质及地震效应,4.1,8.评价湿陷性用的不扰动土样应为。级土样,且必须保持其天然的结构、密度和湿度,4、1。9,不扰动土样的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1、取土勘探点中、应有足够数量的探井 其数量应为取土勘探点总数的1 3 1,2、并不宜少于3个、2,探井的深度,宜穿透湿陷性黄土层,3,探井中取样、竖向间距宜为1m。土样直径不宜小于120mm、4、钻孔中取样,应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执行。钻孔取样的土工试验数据宜在与探井取样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使用.土层的密度。湿陷性和力学指标宜以探井取样土工试验为准、4,1.10,勘探点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原土分层夯实回填.且密实度不应小于该场地天然黄土的密度。4,1。11 黄土工程性质评价,宜采用室内土工试验和现场原位试验成果相结合的方法,4。1、12.对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或变化趋势不利的地段。应从初步勘察阶段开始进行地下水位动态的长期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