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既有建筑物地基加固和纠倾9,1.一般规定9,1.1 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地基加固、1。地基土的承载力或沉降变形不能满足使用要求。2,地基浸水湿陷变形。继续发展可能导致基础变形或破坏,需要阻止湿陷继续发展。3,不均匀沉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9。1,2.湿陷性黄土地区的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 出现下列情况时宜进行纠倾.1 倾斜已造成建筑物结构损害或明显影响建筑物或设备的功能、2。倾斜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规定的允许值 已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 倾斜已对人的心理和情绪产生明显影响,9、1.3,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收集下列资料。1,既有建筑物或设备基础原设计图及施工验收资料 改造或改建资料.2。原岩土勘察资料,3 地下管网设施布置图、9、1、4。地基加固或纠倾前应进行专项鉴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上部建筑结构形式及受损破坏情况.基础类型,埋置深度及受损破坏情况。2。查明原地基处理方法、参数及施工质量。3 对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值.建筑的整体倾斜进行观测、4.检测现状下基础强度等参数,必要时检测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强度、5,查明现状下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指标。6,对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原因进行分析,9 1,5、加固或纠倾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及基础特点,地基现状。加固或纠倾方法的适用性。施工引起的附加沉降,周边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施工参数宜通过现场试验验证。9。1 6、加固或纠倾应采用信息法施工,施工过程应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 根据沉降和倾斜观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9,1.7 加固或纠倾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质量和加固效果进行检验及评估.9.1 8,加固或纠倾工程竣工后,应对建筑物继续进行沉降观测至沉降稳定,且时间不宜少于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