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基坑设计5 8 1.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属于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一种临时性结构、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失去作用。其支护工程施工完成后有效使用期一般为12个月,当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时 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安全性复核、确认安全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后方可延长一定的使用期限,另一种情况作为建筑物的永久性构件继续使用,此类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还应满足永久结构的设计使用要求,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专门设计,本条列出的资料均是设计输入资料或需要考虑的问题。5、8.2 随着建设的发展、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深度越来越大.许多已超过20m,黄土地区基坑事故也屡有发生.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坑开挖与支护除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的有关规定外,还有其特殊的要求,其中最为突出的有,1。要对基坑周边外宽度为 1 2。倍开挖深度的范围内进行土体裂隙调查 并分析其对坑壁稳定性的影响。一些工程实例表明 黄土坑壁的失稳或破坏.常常呈现坍落或坍滑的形式,滑动面或破坏面的后壁常呈现直立或近似直立 与土体中的垂直节理或裂隙有关,2。湿陷性黄土遇水增湿后.其强度将显著降低导致坑壁失稳,不少工程实例都表明,黄土地区的基坑事故大都与黄土坑壁浸水增湿软化有关,所以对黄土基坑来说,严格的防水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当基坑壁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时,应采用饱和状态下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进行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