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设计界面4,4,1,交通标志.轮廓标 防护设施。交通信号和监控系统外场设备 照明及变配电等设施设置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 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设置桩号,预留孔尺寸,结构重力。受力条件等 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时应进行预留、预埋设计。交通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4,4,2、有防撞要求的防护设施设于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上时.交通设施设计方应提供防撞等级,防撞设施几何尺寸与结构设计 以及结构端部刚柔防撞过渡段设计等。主体工程设计方应进行道路构造物或桥梁。隧道结构设计 4,4,3。埋设在道路路基横断面内的通信及信号系统管道、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商定 并确定管道设置位置,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主体工程设计方应在相关设计图中标示预留管道、人井、管箱的尺寸,位置等 并列入主体工程方设计文件 4。4 4。出租车、公交停靠站站台 人行过街设施等服务设施需列入主体工程设计的内容.应由交通设施设计方提出位置,规模及尺寸等要求,经与主体工程设计方协调确认后,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其他需主体工程预留位置或预埋基础、预留穿线管的服务设施由交通设施设计方设计.其中涉及预留.预埋部分的设计成果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时提供并同步施工,4 4、5 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出入口的加 减速车道及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应由主体工程设计方随主体工程一并设计,4、4,6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处所的房屋建筑及场坪等对场地与高程有特殊要求时.应事先同主体工程设计方协商。并提供相应的交通设施功能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由主体工程设计方进行场坪设计和衔接工程设计,4、4,7 斜拉桥。悬索桥等特殊大桥设置的结构监测系统以及隧道监控、通风.消防报警系统。应集成纳入交通监控中心 由交通监控中心系统集成设计方实行系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