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道路照明及变配电11.1 道路照明11、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于城市道路的重要性以及车流 人流情况复杂,应设置人工照明设施 以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提高运输效率、加强管理 防止犯罪活动,并对美化城市环境产生良好效果,11.1 2、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四类.结合道路照明本身特点、将其分为两类三级 11。1 3,本条是根据道路功能制定的评价指标,11,1。4.为满足道路功能的需要。又不造成浪费,不同道路应有不同的要求 11。1.5,本条是根据行人特点制定的评价指标 11.1,7,基于交汇区车辆情况的复杂性.其照度应适当增加,11。1 8,根据道路照明的评价指标,决定道路照明光源选择的主要是光效和寿命,目前高压钠灯由于其光效高,寿命长而被广泛采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性 虽然其显色指数为20,25、但在道路照明中已被普遍接受。在城市中心商业区等要求较高的区域,也可以采用金属卤化物灯、高效荧光灯等显色指数较高且光效也较高的光源 11 1,9,不同截光型的灯具、适应不同的眩光限制要求.但需经过计算才能最终确定 11、1,10 条款中列出的5种布置形式是道路照明的基本形式,具有较好的功能性和经济性、高杆照明适用于广场等大范围照明.大中型立交、交通枢纽等区域道路交叉复杂,采用高杆照明可以解决立杆困难.不同道路间路灯互相影响出现眩光等问题,11。1。11,城市道路中的隧道,作为道路的一部分,且比道路状况更复杂 其标准不应该低于一般道路。11.1 13,隧道入口段、出口段进行加强照明,是满足眼睛适应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