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16.1。一般规定16,1,1.公共广播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办公建筑,商店建筑 教育建筑,交通建筑等宜设置业务广播,2,星级旅馆,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筑物,宜设置背景广播,3、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的建筑物应设置应急广播或紧急广播,16,1。2,厅堂扩声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扩声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建筑设计和建筑声学设计等因素确定。2。扩声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同步进行.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3。除专用音乐厅、剧院。会议厅外。其他场所的扩声系统宜按多功能使用要求设置 4。专用的大型舞厅,娱乐厅应根据建筑声学条件,设置相应的扩声系统。5。扩声系统应保证听众有足够的声压级,声音清晰 声场均匀,6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染,16.1、3、下列场所宜设置扩声系统。1 最远听众距离讲台大于10m的会议场所.2,厅堂容积大于1000m3的多功能场所,3.其他音视频节目播放.需要扩声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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