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 设备布置16,5.1、传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合理布置扬声器和传声器 使传声器位于扬声器辐射角之外。2 当室内声场不均匀时,传声器宜避免设在声压级高的部位,3 传声器应远离谐波干扰源及其辐射范围、4,厅堂类会议场所应在主席台台口和观众席等处分别设置传声器插座,5 具有演出功能的会议场所,现场多个工位同时需要传声器信号时,宜设置传声器信号分配系统 16.5,2.扩声系统应釆取声反馈抑制措施 除应符合本标准第16.5,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会场应具有合适的混响时间,以及平直的频率特性、2、应选择指向性强的扬声器和传声器.减少传声器拾到扬声器直达声引起的扩声啸叫。3,必要时可使用均衡器来补偿声场频率特性.改善声反馈.4,扩声系统宜加入反馈抑制器或移频器来抑制声反馈,5,扩声系统应留有不少于6dB的工作余量。6,当多只传声器同时使用时.可采用自动混音台或音频媒体矩阵处理器、合理控制扬声器扩声与传声器拾音。提高传声增益。增加扩声总声压级 16,5,3,设备机柜布置应符合本标准第23.2节的有关规定、16,5,4,厅堂扩声扬声器的布置宜采用集中布置,分散布置及混合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中布置时。应使听众区的直达声较均匀地覆盖全场。并减少声反馈.下列情况 扬声器系统宜采用集中布置方式。1。设有舞台并要求视听效果一致.2,受建筑体型限制不宜分散布置.2。分散布置时、应控制靠近前台第一排扬声器的功率.减少声反馈.应防止听众区产生双声现象 必要时可在不同通路采取相对时间延迟措施.下列情况、扬声器系统宜采用分散式布置方式,1.建筑物内的大厅净高较高 纵向距离长或者大厅被分隔成几部分使用时.不宜集中布置,2,系统需要采用多通道扩声。播放立体声节目,3 下列情况,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宜采用混合布置方式,1、对眺台过深或设楼座的剧院等,宜在被遮挡的声影部位布置辅助扬声器系统、2,对大型或纵向距离较长的大厅。除集中设置扬声器系统外。宜在后区布置辅助扬声器系统.3,对各方向均有观众的场所宜混合布置,控制扬声器指向性及声压级.避免听到回声。4。返听扬声器应安装在靠近舞台台口位置.并应独立控制、5、重要扩声场所扬声器的布置方式宜根据建筑声学实测结果确定,16 5.5.公共广播扬声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扬声器的中心间距应根据空间净高,声场均匀度要求、扬声器的指向性等因素确定,要求较高的场所、声场不均匀度不宜大于6dB,2、扬声器在吊顶安装时.应根据场所按公式、16 5,5 1、公式,16、5,5 3,确定其间距,1,门厅,电梯厅、休息厅内扬声器间距可按下式计算,式中。L。扬声器安装间距。m。H 扬声器安装高度、m,2,走道内扬声器间距可按下式计算.3。会议厅,多功能厅。餐厅内扬声器间距可按下式计算。式中,θ、扬声器的辐射角。宜大于或等于90、3.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要求,扬声器的输出宜设置音量调节装置。兼作多种用途的场所,背景音乐扬声器的分路宜安装控制开关,16。5.6,在厅堂集中布置扬声器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1,扬声器或扬声器组至最远听众的距离、不应大于临界距离的3倍。2。扬声器或扬声器组与任一只传声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临界距离 3 扬声器的轴线不应对准主席台和其他设有传声器之处,对主席台上空附近的扬声器或扬声器组应单独控制、4.看到发言人位置应与听到扬声器组扩声方位相同。达到声像方位一致 16 5、7.广场类室外扩声扬声器或扬声器组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供声范围内的声压级及声场均匀度的要求,2 扬声器或扬声器组的声辐射范围应避开障碍物.3 控制反射声或因不同扬声器。扬声器组的声程差引起的双重声 应在直达声后50ms内到达听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