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井田开拓3.1 井田开拓方式3,1、1,井田开拓方式应根据矿井地形地貌条件。井田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装备条件,地面外部条件,设计生产能力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后确定。3.1.2。当煤层赋存条件和地形条件适宜时、应采用平硐开拓方式。3 1,3,煤层赋存较浅,表土层不厚。且井筒穿过的地层涌水量较小时。应采用斜井开拓,当主井垂深不大于500m。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时.宜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或综合开拓方式、3 1.4,煤层赋存深 表土层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井筒需用特殊工法施工时、宜采用立井开拓方式,3 1,5,井田面积大,资源,储量丰富或瓦斯含量高的矿井 条件适宜时,可采用分区开拓,集中出煤方式,3,1.6 井筒数量及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斜井或立井开拓的矿井宜开凿两个提升井筒、2.风井数量应根据开拓部署.通风系统要求 安全生产需要,合理工期安排及投资效益等。经综合论证后确定、3,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箕斗提升井兼作回风井时 井上下装、卸载装置和井塔,架。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其漏风率不得超过15.并应采取防尘措施。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回风井时 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s。且必须装有甲烷断电仪、2 箕斗提升井或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进风井时、箕斗提升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6m s.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的风速不得超过4m。s,并应采取防尘措施。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和敷设消防管路 4.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设专用回风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