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管线综合布置10,5.1,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应在平面和竖向布置协调,紧凑合理。管线带布置宜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10.5.2,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施工、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 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共架。共沟布置、用地特别紧张或有特殊要求时、可设计综合管沟、地下管线。管沟不得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车行道下面.直埋式的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10、5 3,综合管沟内管线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共沟 2,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3。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不应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4 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10.5,4、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 道路及其他管线的交叉,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10,5,5,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管线综合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宜按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道。压缩空气管道 氮气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的顺序布置,10,5 6,地下管线综合布置产生矛盾时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压力管应让自流管,2,管径小的应让管径大的、3.易弯曲的应让不易弯曲的,4 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5、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6,新建的让现有的、7。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10、5 7,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2、可燃气体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3。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4、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10、5 8.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 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m 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当管顶至铁路轨底或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以外,且不得小于1m,当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套管应延伸出排水沟沟边1m.10 5、9 各种埋地或架空的管线,管架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树木的最小水平间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10,5,10.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和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贮罐区,引入场区内的35kV以上高压线采用架空形式时,应减少高压线在场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场区边缘布置,